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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泰乐(阿普米司特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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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泰乐(阿普米司特片)10mg*4片 20mg*4片 30mg*19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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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用于治疗符合接受光疗或系统治疗指征的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成人患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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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阿普米司特片
商品名称:欧泰乐/OTEZLA
英文名称:Apremilast Tablets
汉语拼音:Apumisite Pian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普米司特。
化学名称为N-[2-[(1S)-1-(3-乙氧基-4-甲氧基苯基)-2-(甲基磺酰基)乙基]-2,3-二氢-1,3-二氧代-1H-异吲哚-4-基]乙酰胺。
分子式:C22H24N2O7S
分子量:460.5
【性状】
本品为菱形薄膜衣片。10 mg 规格:粉色,一面凹刻 “10”,另一面凹刻“APR”; 20 mg 规格:棕色,一面凹刻“20”,另一面凹刻“APR”;30 mg 规格:浅褐色, 一面凹刻“30”,另一面凹刻“APR”。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符合接受光疗或系统治疗指征的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成人患者。
【规格】
(1)10 mg(2)20 mg(3)30 mg
【用法用量】
银屑病治疗剂量
阿普米司特从第1天到第5天的建议的初始剂量滴定参见表1。经过5天剂量滴定后,推荐维持剂量为从第6天开始口服30 mg每日两次。剂量滴定的目的是减少与起始治疗有关的胃肠道症状。
本品给药时可不考虑用餐情况。请勿碾碎、掰开或咀嚼片剂。
第1天 早 10mg, 第2天 早 10mg,晚10mg, 第3天 早 10mg,晚20mg, 第4天 早 20mg,晚20mg, 第5天 早 20mg,晚30mg, 第6天及之后 早 30mg,晚30mg
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调整
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CLcr]低于30 mL/分钟)患者中,应将本品剂量减少至30 mg每日一次,参见药代动力学和药理毒理。对于该人群的初始剂量滴定,建议仅使用表1中列出的早上方案服用阿普米司特,不需要服用晚上剂量。
【不良反应】
在说明书的其他部分描述了下列不良反应:
• 腹泻、恶心和呕吐,参见注意事项
• 抑郁,参见注意事项
• 体重下降,参见注意事项
• 药物相互作用,参见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是在多种不同条件下进行的,因此某药物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结果进行比较,并且存在未能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的可能。
银屑病临床试验
在3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中,评估了阿普米司特在1426例患有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并符合接受光疗或系统治疗指征的成人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受试者随机接受本品30 mg每日两次或安慰剂每日两次。在前5天内进行剂量滴定,参见用法用量。受试者的年龄范围在18岁至83岁之间,总体中位年龄为46岁。
腹泻、恶心和上呼吸道感染是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导致受试者中止阿普米司特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恶心(1.6%)、腹泻(1.0%)和头痛(0.8%)。因任何不良反应而中止治疗的银屑病受试者比例在接受本品30 mg每日两次的受试者中为6.1%,在接受安慰剂治疗的受试者中为4.1%。
2例接受阿普米司特治疗的受试者发生了严重不良反应腹痛
在中止本品治疗后,0.3%(4/1184)重度的受试者发生了银屑病重度恶化(反跳)。
在包括扩展期研究在内的临床研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还报告了其他不良反应:
免疫系统疾病:超敏反应
检查:体重下降
胃肠系统疾病:胃食管反流病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咳嗽
疾病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皮疹
在一项III期、多中心、随机、安慰剂对照研究(STYLE, NCT03123471)中,在中度至重度头皮银屑病成人患者中对阿普米司特进行了评估,参见临床试验。共有302例受试者随机接受阿普米司特30 mg每日两次或安慰剂每日两次治疗。在阿普米司特组中最常报告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为:腹泻(31% vs 11%)、恶心(22%vs 6%)、头痛(12% vs 5%)和呕吐(6%vs 2%)。在为期16周的安慰剂对照阶段,阿普米司特30 mg每日两次治疗组和安慰剂组中因任何不良反应而中止治疗的受试者比例分别为6%和3%。阿普米司特组和安慰剂组导致中止治疗的胃肠道不良反应为腹泻(3% vs 0%)、恶心(1.5% vs 1%)和呕吐(1.5%vs 0%)。
【禁忌】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普米司特或制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参见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腹泻、恶心和呕吐
上市后报告了与阿普米司特使用相关的重度腹泻、恶心和呕吐。大多数事件发生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内。部分患者需接受住院治疗。65岁或以上的患者以及服用可导致血容量减少或低血压药物的患者发生重度腹泻、恶心或呕吐并发症的风险更高。应对更易发生腹泻或呕吐并发症的患者进行监测。减少剂量或停用阿普米司特后,患者通常可快速好转。如患者发生重度腹泻、恶心或呕吐,请考虑减少本品剂量或暂时停药。
抑郁
阿普米司特治疗与抑郁不良反应增加有关。在有抑郁和/或自杀想法或行为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之前,建议医师仔细权衡此类患者接受阿普米司特治疗的风险和获益。告知患者、其护理者和家人需要警惕抑郁、自杀想法的出现或恶化或其他情绪变化,如发生这种变化,需联系其医疗保健人员。医师应在发生这些情况时仔细评估继续本品治疗的风险和获益。
在3项对照临床研究0至16周安慰剂对照阶段中,1.3%(12/920)接受阿普米司特治疗的受试者报告了抑郁,在接受安慰剂治疗的受试者中该比例为0.4%(2/506)。在临床试验期间,0.1%(1/1308)接受阿普米司特治疗的受试者因抑郁而中止治疗,在接受安慰剂治疗的受试者中无人发生(0/506)。0.1%(1/1308)暴露于阿普米司特的受试者报告了严重抑郁,在接受安慰剂治疗的受试者中未有报告(0/506)。观察到0.1%(1/1308)的受试者在接受阿普米司特时有过自杀行为,在接受安慰剂治疗的受试者中该比例为0.2%(1/506)。在临床试验中,接受阿普米司特治疗的受试者中有1例企图自杀,而接受安慰剂治疗的受试者中有1例自杀。
体重下降
在银屑病研究的对照阶段,有12%(96/784)接受阿普米司特治疗的受试者体重下降5%-10%,在接受安慰剂治疗的受试者中该比例为5%(19/382)。2%(16/784)接受阿普米司特30 mg每日两次治疗的受试者体重下降≥10%,接受安慰剂治疗的受试者中该比例为1%(3/382)。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体重。如发生无法解释的或具有临床意义的体重下降,应对体重下降进行评估,并应考虑中止本品,参见不良反应。
药物相互作用
联合使用强效细胞色素P450酶诱导剂利福平可导致本品的全身暴露浓度降低,从而可导致本品的疗效丧失。因此,不建议细胞色素P450酶诱导剂(例如利福平、苯巴比妥、卡马西平、苯妥英钠)与本品联合使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和药理毒理。
对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尚未研究本品对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用药
风险总结
已有的药物警戒数据中妊娠女性使用本品的数据尚未明确重大出生缺陷、流产或母体或胎儿不良结局与本品相关风险,但这些数据极其有限。基于动物生殖研究的结果,本品可增加妊娠终止的风险。在动物胚胎-胎仔发育研究中,在妊娠食蟹猴器官形成期间给予阿普米司特,暴露剂量为人最大推荐剂量(MRHD)的2.1倍时,流产/胚胎-胎仔死亡呈剂量相关性增加;暴露剂量为MRHD的1.4倍时,无不良作用。在器官形成期间进行妊娠小鼠的给药,暴露剂量高达MRHD的4.0倍时也未发生阿普米司特诱导的畸形(参见“数据”章节)。应告知妊娠女性关于妊娠终止的潜在风险。考虑对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实行计划和预防妊娠。
尚不清楚适应症人群的重大出生缺陷和流产的预估背景风险。所有妊娠都存在发生出生缺陷、胚胎丢失或其他不良结局的背景风险。在美国普通人群临床确诊的妊娠中,重大出生缺陷和流产的估算背景风险分别为2-4%和15-20%。
数据
动物数据
在一项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食蟹猴于器官发生期(妊娠第20-50天)给予阿普米司特20、50、200或1000 mg/kg/日,≥50 mg/kg/日(按AUC计,约为MRHD的2.1倍)可见剂量相关的自发性流产增加,大多数流产发生在早期妊娠的第3-4周给药时;20 mg/kg/日(按AUC计,约为MRHD的1.4倍),未见流产。在第100天检查时,≥20 mg/kg/日剂量下未见致畸性证据,但未检查流产的胎仔。
在一项小鼠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母鼠于器官发生期(妊娠第6-15天)给予阿普米司特250、500或750 mg/kg/日。在一项小鼠生育力和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于合笼前15天开始并持续至妊娠第15天给予阿普米司特10、20、40或80 mg/kg/日。两项试验中均未见阿普米司特相关的致畸性结果;但在≥20 mg/kg/日(全身暴露量约为MRHD的2.3倍)剂量下,可见着床后丢失率增加,胎仔可见骨骼变异,包括跗骨、颅骨、胸骨和脊椎的骨化不全;在10 mg/kg/日剂量下(约为MRHD的1.3倍),未见影响。
在小鼠和猴中,阿普米司特可透过胎盘分布到胚胎中。
在一项小鼠围产期毒性试验中,妊娠小鼠从妊娠第6天到哺乳期第20天(第21天断奶)给予阿普米司特10、80或300 mg/kg/日。≥80 mg/kg/日(按AUC计,约为MRHD的4.0倍)可见难产、子代存活率下降、平均窝重降低;10 mg/kg/日(MRHD的1.3倍)未见不良反应;剂量高达300 mg/kg/日(按AUC计,约为MRHD的7.5倍),子代的身体发育、自主活动、学习能力、免疫力或者生育力均未见功能损害证据。
哺乳期用药
风险总结
尚无关于人类乳汁中是否会出现阿普米司特以及阿普米司特对哺乳婴儿的影响或对乳汁生成影响的数据。但是,在哺乳期小鼠的乳汁中检测到了阿普米司特。当某种药物存在于动物乳汁时,其可能也存在于人类乳汁中。应同时考量哺乳对发育和健康的获益、孕妇对本品的临床需求以及本品或孕妇基础状况对母乳喂养婴儿的任何潜在不良影响。
数据
在小鼠中,在产后第13天时进行母体动物的单次口服10 mg/kg后,乳汁中的阿普米司特浓度约为同时采集的血样的1.5倍。
【儿童用药】
目前尚未确定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年用药】
两项安慰剂对照银屑病研究(ESTEEM 1, NCT01194219和ESTEEM 2, NCT01232283)的1257例受试者中,共有108例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银屑病受试者,其中9例受试者的年龄在75岁及以上。在临床研究中,未观察到年龄≥65岁的老年受试者和年龄<65岁的较年轻成人受试者之间的疗效和安全性存在总体差异。
【药物相互作用】
强效CYP450诱导剂
当本品与强效CYP450诱导剂(如利福平)联合用药时,阿普米司特的暴露浓度降低,并可导致疗效丧失,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理毒理。
【药物过量】
如发生用药过量,患者应立即就医。如发生过量情况应对用药过量的患者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肾功能损害
已在轻度、中度和重度肾功能不全(定义为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肌酐清除率分别为60-89 mL/分钟、30-59 mL/分钟和小于30 mL/分钟)的受试者研究阿普米司特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对于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其阿普米司特剂量应降低至30 mg每日一次,参见 用法用量和药理毒理。
肝功能损害
已在中度(Child Pugh B级)和重度(Child Pugh C级)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中研究阿普米司特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这些患者无需剂量调整。
【临床试验】
银屑病
两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ESTEEM 1和ESTEEM 2研究)共入组了1257例患有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受累体表面积(BSA)≥10%、银屑病皮损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PASI)评分≥12、静态医师整体评估(sPGA)≥3(疾病严重程度为中度或以上)并符合进行光疗或系统治疗指征的18岁以上的患者。
ESTEEM 1研究入组了844例患者,ESTEEM 2研究入组了413例患者。这两项研究至第32周的设计相似。在这两项研究中,患者均以2:1的比例随机分配接受阿普米司特30 mg每日两次或安慰剂治疗16周(安慰剂对照阶段),从第16-32周开始,所有患者均接受阿普米司特30 mg每日两次(维持阶段)。在随机化终止后治疗阶段(第32-52周),将最初随机分配接受阿普米司特治疗、且其PASI评分至少降低75%(PASI-75)(ESTEEM 1)或达到PASI-50(ESTEEM 2)的患者重新随机分配接受安慰剂或阿普米司特30 mg每日两次。重新随机分配后接受安慰剂并失去PASI-75应答(ESTEEM 1)或第32周较基线时的PASI改善幅度降低50%(ESTEEM 2)的患者重新接受本品30 mg每日两次治疗。在第32周时未达到指定PASI应答的患者,或最初随机分配接受安慰剂的患者,在第52周之前仍使用本品。
两项研究均评估了在第16周时达到PASI-75的受试者比例,以及在第16周时sPGA评分达到清除(0)或几乎清除(1)的受试者比例。其他终点包括BSA、瘙痒VAS、指甲银屑病(NAPSI)、头皮受累(ScPGA)以及生活质量评分(DLQI和SF-36 MCS)。
在两项研究中,患者的年龄范围在18岁至83岁之间,总体中位年龄为45.8岁。平均基线受累BSA为25.19%(中位数21.0%),平均基线PASI评分为19.07(中位数16.80),在基线时sPGA评分为3(中度)和4(重度)的受试者比例分别为70.0%和29.8%。在所有患者中,约有30%既往接受过光疗,54%既往接受过传统系统治疗和/或生物治疗(包括治疗失败),其中37%既往接受过传统系统治疗,30%既往接受过生物治疗。约三分之一的患者既往未接受过光疗、传统系统治疗或生物治疗。18%的患者有银屑病关节炎病史。
银屑病受试者中的临床应答
达到PASI-50、-75和-90应答以及sPGA评分为清除或几乎清除的患者比例参见下文表3。第16周时达到PASI-75应答的患者比例证实,与安慰剂相比,本品30 mg每日两次可显著改善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第16周时sPGA、PASI-50和PASI-90应答也显示了临床改善。此外,本品在银屑病的多种临床指标显示具有治疗获益,包括瘙痒、指甲银屑病、头皮受累和生活质量评分。
ESTEEM 1和ESTEEM 2研究的结果参见下文表3。
根据基线人口统计学、基线临床疾病特征(包括银屑病病程和有银屑病关节炎病史的患者)、既往银屑病药物使用以及对既往银屑病治疗的应答来定义的多个亚组分析证明本品30 mg每日两次的临床获益。在所有体重范围均观察到了相似的应答率。
随时间推移的应答
如ESTEEM 1研究的图1和图2所示,至第2周,对本品 30 mg每日两次的应答迅速,与安慰剂相比,银屑病的症状和体征(包括PASI、皮肤不适和瘙痒)得到了显著改善。通常可在第16周之前达到PASI应答,并维持至第32周。 ESTEEM 2研究应答与ESTEEM 1研究相似。
连续用药的获益
在ESTEEM 1研究中的随机停止后阶段(第32-52周),第32周时重新随机分配接受阿普米司特 30 mg每日两次的患者的PASI较基线的平均百分比改善保持稳定(81%-88%)。 这些受试者中约61%在第52周时达到PASI-75应答。在第32周时重新随机分配接受安慰剂的患者中,11.7%在第52周时达到PASI-75应答。 重新随机分配至安慰剂组的患者失去PASI-75应答快于重新随机分配至阿普米司特组的患者。 在第32周重新随机分配接受安慰剂和本品的患者,其首次失去PASI-75应答的中位时间分别为5.1周和17.7周。
在ESTEEM 2研究中,80.3%在第32周时重新随机分配至接受本品30 mg每日两次组的患者在52周时达到PASI-50应答。在第32周时至少达到PASI-50应答、并被重新随机分配至安慰剂组的患者中,第52周时的PASI-50应答率为24.2%。 重新随机分配至安慰剂组的患者失去第32周PASI-50应答显著快于重新随机分配至阿普米司特组的患者。在第32周时重新随机分配接受安慰剂和本品的患者首次失去PASI-50应答的中位时间分别为12.4周和21.9周。
再治疗应答
在第32周随机化终止治疗后,ESTEEM 1研究中约70%的患者和ESTEEM 2研究中65.6%的患者在重新开始本品30 mg BID治疗后再次达到了PASI-75(ESTEEM 1)或PASI-50(ESTEEM 2)应答。这些受试者的治疗持续时间为2.6周至22.1周。
指甲银屑病
在ESTEEM 1研究中第16周时,评估指甲银屑病严重程度指数(NAPSI)较基线的平均百分比变化,在接受本品30 mg每日两次治疗的患者中发现较安慰剂组患者的甲银屑病的显著改善(降低)(本品30 mg BID:-22.5%;安慰剂:6.5%;p<0.0001)。在ESTEEM 2研究中观察到了相似的改善(本品30 mg BID:-29.0%;安慰剂:-7.1%,p=0.0052)。在持续接受阿普米司特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了甲银屑病的进一步改善,第32周时NAPSI较基线的平均百分比变化在ESTEEM 1中为-43.6%,在ESTEEM 2中为-60.0%。
头皮银屑病
在ESTEEM 1研究中,对头皮银屑病医师整体评估(ScPGA)严重程度至少为中度(≥3)的头皮银屑病患者评估其第16周时达到ScPGA清除(0)或几乎清除(1)的比例,接受阿普米司特30 mg每日两次治疗的患者较安慰剂组患者具有显著改善(分别为46.5%和17.5%,p<0.0001)。在ESTEEM 2研究中观察到了相似的结果(阿普米司特 30 BID 40.9%;安慰剂17.2%,p<0.0001)。在第32周至第52周时重新随机分配接受本品的受试者通常可维持改善。
生活质量
在ESTEEM 1研究中,允许在研究开始时随机分配接受本品治疗、但在第32周时未达到PASI-75应答的患者在第32周至52周之间联合局部治疗和/或UVB光疗。在这些患者中,有12%使用本品联合局部和/或光疗治疗后在第52周时达到了PASI-75应答。
在ESTEEM 1和2研究中,通过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DLQI)和SF-36v2MCS评估,证实与接受安慰剂治疗的患者相比,接受阿普米司特 30 mg每日两次治疗的患者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第32周重新随机分配接受本品的受试者的DLQI改善维持至第52周。
此外,在ESTEEM 1中,与安慰剂组相比,接受本品30 mg每日两次治疗的患者的工作限制问卷(WLQ-25)指数达到了显著改善。
在ESTEEM 1和ESTEEM 2研究中,PASI评分、受影响的BSA、瘙痒、指甲和生活质量指标的改善通常可维持长达5年。
在长达5年的总治疗持续时间内,评估了阿普米司特30 mg每日两次在银屑病关节炎和银屑病患者中的长期安全性。阿普米司特开放性扩展研究中的长期安全性经验与52周研究总体相当。
累及头皮区域的银屑病
一项在303例中度至重度头皮斑块状银屑病成人受试者中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STYLE),入组受试者头皮银屑病医师整体评估(ScPGA)评分≥3,受累头皮表面积(SSA)≥20%,对至少一种头皮斑块状银屑病的局部治疗应答不足或不耐受,且患有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受累BSA≥10%,sPGA≥3 [中度或重度疾病],PASI评分≥12)。
受试者以2:1的比例随机接受本品30 mg每日两次(n=201)或安慰剂每日两次(n=102)16周。主要终点是在第16周时达到ScPGA应答的受试者比例(定义为ScPGA评分为清除[0]或几乎清除[1],并且在第16周时至少较基线降低2分)。次要终点包括达到全身瘙痒数值评定量表(NRS)应答的受试者比例(定义为较基线降低≥4分)以及达到头皮瘙痒NRS应答的受试者比例(定义为较基线降低≥4分)。
受试者的平均年龄为46.9岁,男性占61.7%,白人占75.6%。在基线时,76.9%的受试者患有中度头皮银屑病(ScPGA评分为3),23.1的受试者患有重度头皮银屑病(ScPGA评分为4),71.6%的受试者从未接受过生物治疗,58.8%的受试者1或2种局部治疗失败。在基线时,平均全身瘙痒NRS评分为7.2,平均头皮瘙痒NRS评分为6.7,评分范围为0至10。平均基线受累SSA为60.6%,平均基线受累BSA为19.8%。
第16周时达到ScPGA应答、全身瘙痒NRS应答以及头皮瘙痒NRS应答的受试者比例参见表4。这些应答保持至第32周。
图3显示了每次访视时达到全身瘙痒NRS应答的受试者比例,而图4显示了每次访视时达到头皮瘙痒NRS应答的受试者比例。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阿普米司特是一种对环磷酸腺苷(cAMP)有特异性的磷酸二酯酶4(PDE4)口服小分子抑制剂。抑制PDE4可导致细胞内cAMP水平增加。阿普米司特发挥治疗作用的具体机理尚未确定。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
阿普米司特Ames试验、人外周血淋巴细胞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体内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
在一项雄性小鼠生育力研究中,经口给予阿普米司特高达50 mg/kg/日(按AUC计,约为人体最大推荐剂量[MRHD]的3倍]),未见对雄性生育力的影响。在一项雌性小鼠生育力研究中,经口给予阿普米司特10、20、40或者80 mg/kg/日,≥20 mg/kg/日(MRHD的1.8倍)剂量下,小鼠发情周期延长,进而导致交配期延长。≥20 mg/kg/日剂量组妊娠小鼠可见早期胚胎着床后丢失率增加,在10 mg/kg/日(约为MRHD的1.0倍)剂量下,未见阿普米司特的影响。
在一项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食蟹猴于器官发生期(妊娠第20-50天)给予阿普米司特20、50、200或1000 mg/kg/日,≥50 mg/kg/日(按AUC计,约为MRHD的2.1倍)可见剂量相关的自发性流产增加,大多数流产发生在早期妊娠的第3-4周给药时;20 mg/kg/日(按AUC计,约为MRHD的1.4倍),未见流产。在第100天检查时,≥20 mg/kg/日剂量下未见致畸性证据,但未检查流产的胎仔。
在一项小鼠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母鼠于器官发生期(妊娠第6-15天)给予阿普米司特250、500或750 mg/kg/日。在一项小鼠生育力和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于合笼前15天开始并持续至妊娠第15天给予阿普米司特10、20、40或80 mg/kg/日。两项试验中均未见阿普米司特相关的致畸性结果;但在≥20 mg/kg/日(全身暴露量约为MRHD的2.3倍)剂量下,可见着床后丢失率增加,胎仔可见骨骼变异,包括跗骨、颅骨、胸骨和脊椎的骨化不全;在10 mg/kg/日剂量下 (约为MRHD的1.3倍),未见影响。
在小鼠和猴中,阿普米司特可透过胎盘分布到胚胎中。
在一项小鼠围产期毒性试验中,妊娠小鼠从妊娠第6天到哺乳期第20天(第21天断奶)给予阿普米司特10、80或300 mg/kg/日。≥80 mg/kg/日(按AUC计,约为MRHD的4.0倍)可见难产、子代存活率下降、平均窝重降低;10 mg/kg/日(MRHD的1.3倍)未见不良反应;剂量高达300 mg/kg/日(按AUC计,约为MRHD的7.5倍),子代的身体发育、自主活动、学习能力、免疫力或者生育力均未见功能损害证据。
致癌性
在小鼠和大鼠中开展了长期试验以评估其潜在致癌性。小鼠经口给予阿普米司特高达1000 mg/kg/日(按AUC计,为人体最大推荐剂量[MRHD]8.8倍),雄性和雌性大鼠分别经口给予阿普米司特高达20和3 mg/kg/日(分别约为MRHD的0.08和1.1倍),均未见阿普米司特的致癌性证据。
【药代动力学】
吸收
口服阿普米司特吸收的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73%,在约2.5小时的中位时间 (tmax)出现峰浓度(Cmax)。食物不影响阿普米司特的吸收。
分布
阿普米司特的人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68%。平均表观分布容积(Vd)为87 L。
代谢
口服给药后,阿普米司特(45%)为体内循环主要成份,其次为非活性代谢物M12(39%),一种O-去甲基化阿普米司特的葡糖苷酸结合物。可在人体内广泛代谢,在血浆、尿液和粪便中已发现多达23种代谢产物。阿普米司特通过细胞色素(CYP)氧化代谢、随后通过葡糖苷酸化和非CYP介导的水解作用进行代谢。在体外,阿普米司特的CYP代谢主要由CYP3A4介导,CYP1A2和CYP2A6的作用较小。
清除
在健康受试者中,阿普米司特的血浆清除率约为10 L/hr,末端相消除半衰期约为6-9小时。放射性标记的阿普米司特经口给药后,分别从尿液和粪便中回收了约58%和39%的放射性,其中以阿普米司特形式存在的放射性剂量在尿液和粪便中分别占约3%和7%。
特殊人群
肝功能不全: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不影响阿普米司特的药代动力学。
肾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不影响阿普米司特的药代动力学。在8例重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中进行30 mg阿普米司特单次给药后,阿普米司特的AUC和Cmax分别增加了约88%和42%,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
年龄:在年轻成人和老年健康受试者中研究了30 mg阿普米司特的单次口服给药。老年受试者(65至85岁)的阿普米司特AUC暴露量比年轻受试者(18至55岁)高约13%, 且Cmax高约6%,参见药代动力学。
性别:在健康志愿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中,女性的暴露量比男性高约31%,Cmax高约8%。
人种和种族:中国和日本健康男性受试者中的阿普米司特药代动力学与高加索健康男性受试者相似。此外,西班牙裔高加索人、非西班牙裔高加索人和非洲裔美国人之间的阿普米司特暴露量也相似。
药物相互作用
体外数据:阿普米司特不是CYP1A2、CYP2A6、CYP2B6、CYP2C8、CYP2C9、CYP2C19、CYP2D6、CYP2E1或CYP3A4酶的抑制剂,也不是CYP1A2、CYP2B6、CYP2C9、CYP2C19或CYP3A4酶的诱导剂。阿普米司特是一种P糖蛋白(P-gp)的底物,但不是抑制剂,也不是有机阴离子转运蛋白 (OAT)1和OAT3、有机阳离子转运蛋白(OCT)2、有机阴离子转运多肽(OATP)1B1和OATP1B3或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的底物或抑制剂。
还进行了阿普米司特与CYP3A4底物(含炔雌醇和诺孕酯的口服避孕药)、CYP3A和P-gp抑制剂(酮康唑)、CYP450诱导剂(利福平)以及在该患者人群中经常合用的药物(甲氨蝶呤)的相互作用研究。
口服阿普米司特30mg与口服避孕药、酮康唑或甲氨蝶呤联合用药时,未观察到明显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CYP450诱导剂利福平(600 mg每日一次,连服15天)与30 mg单次口服剂量阿普米司特的联合用药导致阿普米司特的AUC和Cmax分别降低72%和43%,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贮藏】
密封,不超过 30℃保存。
【包装】
片剂具有以下规格和包装配置:
HDPE瓶装 : 规格30 mg 每瓶60片
PVC泡罩铝箔包装。 两周起始剂量包装 : 规格10 mg,规格20 mg,规格30 mg
由13片泡罩板和14片泡罩板组成;13片泡罩板含有4片10 mg、4片20 mg和5片30 mg片剂;14片泡罩板含有14片30mg片剂;共计27片 。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JX20210077
【批准文号】
10mg:国药准字HJ20210065
20mg:国药准字HJ20210066
30mg:国药准字HJ20210067
【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Amgen Inc.
注册地址:One Amgen Center Drive, Thousand Oaks, CA 91320 美国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Patheon Inc.(负责片剂生产及HDPE瓶包装)
生产地址:111 Consumers Drive, Whitby, Ontario L1N 5Z5, 加拿大
【包装企业】
企业名称:Celgene International Sarl(负责铝箔PVC泡罩包装)
生产地址:Route de Perreux 1, 2017 Boudry, 瑞士
【境内联系机构】
名称:安进生物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太仓路233号1501室
联系方式:86 (21) 2316-8666
传真:86 (21) 6387-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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