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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语】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应该在有化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只有在诊断及治疗设施完善的条件下,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并发症才能得到及时和准确的处理。
治疗前如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则不应给药。用药期间应监测患者可能出现的骨髓抑制,重点监测外周血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的外周血中性粒细胞减少会导致感染,建议对接受本药治疗的所有患者定期进行外周血细胞计数检查。
注: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的药效特性与其它配方紫杉醇制剂不同,请勿将本药与其他配方紫杉醇制剂互相替换或混合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
英文名称:Paclitaxel For Injection(Albumin Bound)
汉语拼音:Zhesheyong Zishanchun (Baidanbaijiehexing)
【成份】
每瓶含紫杉醇100mg及人血白蛋白约900mg。紫杉醇是药物活性成分,人血白蛋白作为辅料起分散、稳定微粒和运载主药作用。
紫杉醇化学名称:5β, 20-环氧-1,2α, 4,7β,10β, 13α-六羟基紫杉烷-11-烯-9-酮-4,10-二乙酸酯-2-苯甲酸酯-13-(2R,3S)-N-苯甲酰-3-苯基异丝氨酸酯。
紫杉醇的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47H51NO14
分子量:853.91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适应症】
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 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规格】
100mg
【用法用量】
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26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
肝功能异常:
不论适应证为何,无需对轻度肝功能异常患者(总胆红素大于ULN并小于或等于1.5*ULN,且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小于或等于于10*ULN)进行剂量调整、与肝能常的者使用相同剂量。
对于治疗中度至重度肝功能异常(总胆红素>15至≤5*ULN以及AST≤ *ULN)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推荐降低剂量
如果患者对后续至少2个疗程的治疗耐受,减低的剂量或许可以增加至肝功能正常的乳腺癌患者的使用剂量。
对于总胆红素>5*ULN或AST>10*ULN的恚者,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不论任何适应症的患者均禁止使用本品。
对初始剂量的调整推荐下表1
表1:肝功能异常患者的推荐初始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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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由于开展临床试验的条件差异很大,试验中所观察到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其他药物的临床试验中所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直接比较,也许无法反映实际治疗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常见的不良反应(≥20%)为脱发、中性粒细胞减少、感觉神经毒性、心电图异常、疲劳/乏力、肌肉痛/关节痛、AST水平升高、碱性磷酸酶水平升高、贫血、恶心、感染和腹泻。
1.临床试验的安全性总结
在欧美及中国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本药或紫杉醇注射液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发生的重要不良事件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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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治疗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予本药治疗。
对紫杉醇或人血白蛋白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血液学: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减少)是剂量依赖性和剂量限制毒性。治疗前如患者的外周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药。为监测患者在给药期间可能出现的骨髓毒性,应定期进行外周血细胞计数检查。在患者中性粒细胞数恢复至>1500/mm3且血小板数>100000/mm3时,可继续给药。治疗期间如出现重度的中性粒细胞减少(低于500/mm3达7日或更长时间),应在后续治疗时降低给药剂量(见[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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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用药:妊娠期用药对胎儿危险属D 类。未在孕妇中进行足够和充分的临床研究孕妇使用本品可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如孕妇使用本品或虑者在用药期间怀孕权衡对胎儿可能造成的潜在危险。有龄妇女如接受本品治疗,应建议患者避免怀孕。
在一组对大鼠生殖发育毒性研究中显示,雌鼠在受孕第7~17天接受本品6mg/m2(相当于人用最太推荐剂量的2%),出现胚眙-仔毒性,包括宫内死亡,胚胎吸收增加(最高至5倍)雌鼠的产仔数量春活脂减少,体重减轻骑形或变异,胎仔畸形包括软组织和骨骼异常,如眼球突出、视网膜褶皱、眼裂小和脑室扩张。在接受本品3mg/m2(相当于人用最大推荐剂量的1%)的孕鼠中,也观察到胎仔软组织和骨骼异常。
哺乳期妇女:尚不清楚紫杉醇是否分泌到人乳。紫杉醇和或其代谢产物可分泌到大鼠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有导致婴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因此接受本品治疗的女性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用药物。
【儿童用药】
尚无儿童患者使用本药的安全性和疗效资料。
【老年用药】
在欧美的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组229 例患者中大于65 岁的患者占11%,大于75 岁的患者<2%;在中国进行的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组104 例患者中大于65 岁的患者占7%。接受本药治疗的老年患者,发生毒性反应的频率并无增加。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本品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紫杉醇是由细胞色素CYP2C8和CYP3A4代谢。由于本进行本品的药物相互作用研完当本品与已知的细胞色素CYP2C8和CYB3A4抑制剂(如酮康唑和其他味唑类抗真菌药物红霉素、氟西汀、吉非贝齐、西咪替丁、利托那韦沙奎那韦、革地那韦和奈菲那)或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千、苯妥英依法韦仑、奈韦拉平)联合使用时应提高警惕(见[药代动力学])。
【药物过量】
本药过量时,尚无解毒药物可用,其主要可预料的并发症包括骨髓抑制、感觉神经病变和粘膜炎。
【药理毒理】
本品是一种抗做管药物可捉进微管蛋白二聚体中的微管聚集利被管解聚以稳定微管系统。这种稳定作用可干扰微管束的正常动力学再排列。从而阻滞关键的细胞间期和有丝分裂过程。紫杉醇在整个细跑周期中诱导微管的异常排列或“簇集”,并在有丝分裂过程中诱导微管形成多个星状体。
尚未进行本品潜在致癌作用的研究。体外实验显示,紫杉醇可导致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体内实验显示可导致小鼠微核实验异常。Ames实验或 CHO/HGPRT基因突变实验显示本品无致突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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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代动力学】
吸收
本品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显示,以剂量范围80mg/m2~375mg/m2(以mg/m2表述的剂量水平为本品中紫杉醇的合量)静脉滴注30分钟和180分钟,给药后血浆紫杉醇浓度呈双相下降,初始的快速下下降代表药物迅速分布到周边室中,后期缓慢下降代表药物的清除。
在80mg/m2-300mg/m2剂量范围,曲线下面积(AUC)与给药剂量成比例增加,但与静脉给药的时长无关。平均分布容积为632L/m2(欧美患者)及6621L/m32(中国患者)这一较大的分布容积显示紫杉醇在血管外的分布广泛及或与组织的结合。
以260mg/m3本品30分钟静脉给药与以175mg/m2紫杉醇注射液3小时静脉给药对比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数据显示,与紫杉醇注射液比较,本品的总清除率更高43%(欧美患者)......
【贮藏】
避光,20~30℃保存。
【包装】
中硼硅玻璃模制注射剂瓶装,1瓶/盒。
【有效期】
12个月
【执行标准】
YBH00302018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83044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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